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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注册登记办证须知
2007-04-11 09:49:34.0  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》以及公安部《关于进一步简化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自即日起,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册登记时,在向所辖考验场出具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、车辆来历凭证(购车发票)、整车出厂合格证、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。车辆经检验合格后,公安车辆管理所就会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中的有关规定,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号牌、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
为缩短办牌办证时间,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,进一步使您感到方便,请在车辆检验前到市政局车辆购置税办理窗口购买购置税凭证,然后凭身份证明、车辆发票、车辆合格证、车辆购置税证明到本处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。
谢谢您的合作!
 
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
 二00一年十月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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